一、相關技術缺乏統一標準。現階段,我國針對老舊小區加裝電梯的政策大部分是程序上的,但在相關技術方面卻缺少準確的標準規范,從而導致實際工作中發生許多操作困難的問題。另外,由于電梯生產廠家不同,在規格和質量方面也各不相同,沒有統一的造價和施工技術標準,導致老舊小區加裝電梯施工缺少統一標準,增加了難度。此外,因業主缺乏對加裝電梯相關知識的了解,在與施工方前期協商時并不***細致,后續施工過程遇到問題易產生糾紛。
二、住戶利益協調難度較大。老舊住宅樓的住戶對加裝電梯產生的影響有不同的觀點。通常高層住戶認為加裝電梯可以將生活質量提高,同時方便家里老年人的出行,并且住宅也會因為在加裝電梯后有一定的升值。而低樓層住戶認為加裝電梯不僅會產生噪音,還會影響家里的采光和通風效果,降低居住環境的舒適度,且加裝電梯會降低住房原有的價值,更加不愿意加裝電梯。因此,老舊住宅加裝電梯工作期間,高層與低層住戶之間經常產生矛盾,而且協調工作比較困難,影響加裝電梯工作的開展。
三、后期使用管理難度較大。一方面,由于加裝電梯的經費來源大多為業主自籌,因此業主自籌加裝的電梯存在物業不托管的情況,此時電梯的使用單位是業主,而業主會由于住宅轉售發生變更,后續可能造成使用單位頻繁更替、使用管理不規范、應急救援演練難以實施等問題。業主作為公用電梯的使用單位,***大的問題是在使用管理工作中對電梯日常管理、維護保養、應急演練等方面不到位等問題。另一方面,目前***對電梯沒有強制報廢標準,電梯廠商一般僅提供2-5年左右的維護服務,隨著年限越長出現問題的概率越高,超出保質期后維修更換責任不明確、費用承擔主體不明確等問題凸顯。雖然有些地方出臺相應管理辦法要求對增設電梯的維修等費用達成書面協議,但通過調研發現,實踐中書面協議并沒有對加裝電梯維護責任進行明確,后期推諉扯皮風險大。